在评论陪审员在裁决中没有说明理由的问题时,法院还援引了先前的判例法(萨里奇诉丹麦案 和塔凯诉比利时案)。在塔凯案中,法院明确指出“公约并不要求陪审员说明其裁决的理由” (第90段)。尽管如此,法院仍补充道:“法院在审查裁决是否缺乏说明理由的问题时,其任务是确定,鉴于案件的所有情况,程序是否提供了足够的保障措施以防止任意性,并使被告/以及公众——第90段/能够理解其被判有罪的原因” (第93段)。
在 Tacquet 案中 法院认为这
一条件并未得到满足,因为,除其他原因外, 陪审团得到的问题不够精确,无法指导其工作,因此申请人“没有得到保障,无法理解自己为何被判有罪”(第 100 段)。 相反,在Makarová 案中, 据称这一条件得到了满足。陪审员得到了法律指导, “申请人可以毫不怀疑,普通陪审团不会接受 RS 犯有谋杀或过失杀人罪” (第 31 段)。值得注意的是,现阶段,法院似乎正 手机号码数据 在偏离 Tacquet 标准。重点不再是被告和公众是否能够理解他为何 被判有罪或无罪,而是他们是否能够理解他被判有罪或无罪。
然而即使适用为什么准
结果很可能也一样,法院采用程序性方法。仅仅向陪审员 提供明确的法律指导,就被视为防止任意性的充分保障。这似乎合乎逻辑,前提是法院并非根据案件的是非曲直进行审查,并且任何刑法体系都必须建立在对裁决者诚实正直的基本信任之上。然而,人们可能会问,(至少)在涉及推定自卫的案件中,对信任的期望是否有点过头了。
在这些案件中,陪审团需要确定其是否认为被告认为自己面临迫 府无协议脱欧计划档案“黄锤行动”被 在眉睫的威胁。后一种信念无需符合任何客观合理性标准,前一种信念无需得到证实。在裁决表面上与 几乎所有现有证据相矛盾的案件中,例如在马卡罗娃案中, 被告和公众只能希望(并且最终相信)陪审团有正当理由做出这一裁决,并且受害人和被告的国籍等因素并未发挥任何作用。然而,没有办在评 體育新聞 891 估是否存 法核实这一点,也没有办法对裁决提出质疑。综合评估所有这些因素,我不确定本案以及其他类似案件中是否存在足够的保障措施来防止任意性,以至于其本身几乎也不需要任何证实。